
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基金
合作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
根据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
)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
)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,自 2025 年 5 月 23 日起,投资者可到招商银行办理如下基
“招商银行”
金的相关业务。具体的业务流程、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招商银行的规定为准。
一、费率优惠方案
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开通业务类型 费率优惠
鹏扬稳鑫 120 天滚动持有债券 A 020915 申购、赎回、定期定额投资(以下简称“定 申购、定投申购费率不低于 1 折。适用于固定
鹏扬稳鑫 120 天滚动持有债券 C 020916 投”
) 业务 费率的,按原费率执行
二、重要提示
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。基金的原费率,
参见上述基金的《基金合同》、更新的《招募说明书》、
更新的《产品资料概要》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。
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。
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。
三、咨询途径
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:
客服电话: 95555
网址:www.cmbchina.com
客服电话:
www.pyamc.com
网址:
四、风险提示
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、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,
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,
也不保证最低收益。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。销售机构根
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、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,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
见。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,
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、招募说明书(更新)、产品资料概
要(更新)等法律文件,
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,
在了解产品情况、听取销售
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,
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、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,
理性判
断市场,谨慎做出投资决策。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“买者自负”原则,在做出投
资决策后,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,由投资者自行负担。请投资者严
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
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。
特此公告。
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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